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

憶念梵二:「優良傳統」與「合法進展」(二)

憶念梵二:「優良傳統」與「合法進展」(二)   恩保德

(1)「嚴格一致」及「合法差異」

「嚴格一致」及「合法差異」這議題被迫在梵二中討論。其實,與會者來自世界各地不同地區,他們帶著各自的問題及要求。然而,參與梵二的二千五百位教長大多屬於羅馬禮,無論在數字上或地域上都是拉丁教會中最普及的禮;於是,一個非常不尋常的現象出現:大公會議竟然討論單一的羅馬禮;這是教會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現象。某些東方禮的主教便提出質詢:大公會議的討論被局限於單一的羅馬禮是否合宜;他們建議此議題較應在主教會議中討論。不過,為免令羅馬禮的主教們失望,於是決定在梵二中繼續討論。可是,《禮儀憲章》一開始便申明:「神聖公會議,謹遵傳統,鄭重聲明,慈母聖教會以同等的權利和地位,看待所有合法認可的禮儀」(禮儀憲章4)。

這意味著就算傳統上享有特權的羅馬禮與其他較小的地區禮儀,如:安博禮(意大利米蘭教區所沿用的禮儀),慈母聖教會也以同等的權利和地位,視之為合法認可的禮儀。此外,梵二所用的這幾個字:「所有合法認可的禮儀」,在籌備梵二的先前會議時是用:「所有現存合法的禮儀」此用語,隨而敞開門戶,讓在羅馬禮內的各新禮儀被教會「以同等的權利和地位,看待所有合法認可的禮儀」。

梵二的教長們覺察到大公會議應處理所有天主教禮儀,但實際上他們正主要處理羅馬禮。教長們說:「 這些原則及規律中,有一些可以而且應該同樣實施於羅馬禮儀及其他禮儀中,惟下列規律僅對羅馬禮儀而言,除非事體本身明示可以適用於其他禮儀。」(禮儀憲章3)

鑑於梵二乃一普世性的會議,但大部份參與梵二的教長都屬同一禮儀--羅馬禮,為使教長們能經驗天主教會內的各式禮儀,包括東方禮及西方禮,於是,早晨彌撒便以不同禮儀舉行。不過,梵二之所以是名符其實的大公會議是因為參與梵二的教長們是從全球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文化及不同種族而來。首個大公會議是在尼西亞舉行,當時只有二百二十人參加,他們主要來自東方教會;而在特倫多舉行的大公會議,開幕時僅有不足四十人參加,會議期間,間中也有二百人,他們多來自意大利;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六百四十二位參加者大多是來自歐洲;而梵二卻有二千五百名來自世界各地的參加者。梵二與先前舉行的大公會議相比,確實是一個普世性的大公會議。梵二可高聲向世界宣告: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是在多元化中合一的具體標記。梵二的教長們在《禮儀憲章》第三十七節就在多元化中合一宣稱:

「只要不涉及信仰及全體公益,連在禮儀內,教會也無意強加嚴格一致的格式;反之,教會培養發展各民族的精神優長與天賦;在各民族的風俗中,只要不是和迷信錯誤無法分解者,教會都惠予衡量,並且盡可能保存其完整無損,甚至如果符合真正禮儀精神的條件,教會有時也採納在禮儀中。」(禮儀憲章37)

教會的開放精神及對多元化的接納,並不限於禮儀上(連在禮儀內,教會也無意強加嚴格一致的格式),梵二的其他重要文件也有論及:

「教會的工作,就是要使人心靈中與各民族的禮教文化中所蘊藏的美善:不僅不受損失,反而得到醫治、提高、而達於極致,使天主受光榮,魔鬼敗興,人類得幸福。」(教會憲章17)

「天主公教絕不摒棄這些宗教裏的真的聖的因素,並且懷著誠懇的敬意,考慮他們的作事與生活方式,以及他們的規誡與教理。這一切雖然在許多方面與天主公教所堅持、所教導的有所不同,但往往反映著普照全人類的真理之光。」(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2)

「同時,教會使命既是歸化一切民族。不分時代與地域,故教會與任何種族及國家,與任何個別生活方式及任何古的新的習俗,毫無例外地保有不可分解的關係。教會雖常忠實於某傳統,但仍能深入並生活於各式文化中。其結果,則是教會本身及各民族的文化內容,益加豐富。」(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58)

「嚴格一致」及「合法差異」這議題首先在《禮儀憲章》的討論中著手處理,因與禮儀相關;但有趣的是其他梵二文件也自然地將之納入其中。「嚴格一致」及「合法差異」成了梵二所有文件的基本概念。另一有趣的例子便是:教會革新禮儀,但禮儀卻革新教會。

(系列之二十一)

(原載公教報201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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