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

憶念梵二:「優良傳統」與「合法進展」(一)

憶念梵二:「優良傳統」與「合法進展」(一)  恩保德

我想,若要真正了解梵二教長們所論述的「優良傳統與合法進展」,我們必須回想討論及批核這論題時之背景,若只把這論題視為一普通神學議題,而忽略其背景,便大錯特錯了!梵二並不是神學家討論抽象議題的聚會,而是「牧者」的聚會,這些牧者是來自地區教會的主教,他們在聚會完畢,便返回原地。他們聚會的目的是要找出幫助信友的方法:「慈母教會切願教導所有信友,完整地、有意識地、主動地參與禮儀,因為這是禮儀本身的要求,也是基督信眾藉洗禮而獲得的權利和義務」(禮儀憲章14)。梵二的教長們已就「革新甚麼」、「如何革新」及「為何革新」的基本原則達成共識:「這種全體民眾完整而主動的參與,在整頓培養禮儀時,是必須極端注重的,因為禮儀是信友汲取真正基督精神的首要泉源;所以,牧靈者在其全部牧靈活動中,必須以適當的教育方法,用心去追求。」(禮儀憲章14)為達致此目標,「慈母教會,為使基督信眾在禮儀中確能獲得豐富的恩寵,切願設法對禮儀作一全盤的整頓……在進行整頓時,應該對經文及禮節加以處理,務必使其所指的神聖本質,明白表達出來,並使基督子民儘可能容易理解,並能完整地。主動地、以團體形式參與典禮。」(禮儀憲章21)

梵二為「優良傳統與合法進展」作了一些重要的觀察後,提出:「原來禮儀含有不能改變的成分,那是由天主所建立的;但也含有可變的成分,那是可以隨時代而改變的,而且如有不甚符合禮儀本質的成分,混入其中,或者不能適應時代,則更必須加以修改。」(禮儀憲章21)梵二重申在討論聖事及聖儀改革時的觀察所得:「不過,因為歷代在聖事及聖儀的禮節內,攙雜了某些成分,致使我們現代人看不清聖事及聖儀的本質和目的;為此必須針對我們現代的需要,加以某種適應,大公會議遂決定下列應修正的項目。」(禮儀憲章62)《禮儀憲章》第二十三節特別提到「傳統」和「改變」,讀起來似是學者的要求,其實是牧者的心聲,他們邀請學者把他們的專業知識用在服務民眾:「為保持優良傳統,並同時開放合法進展的門戶,對應修訂的禮儀各部分,時常需要先作神學、歷史及牧靈方面的詳細研究。」(禮儀憲章23)梵二於是把早已被遺忘的加回去:「此外:還要考慮到禮儀的構造及精義的一般原則,以及從近來禮儀改革與各處所得特准而收到的經驗。」(禮儀憲章23)

學者不應困於他的圖書館內,他應將普通的禮儀法則與教會實施的禮儀改革比較一下,並應細察小團體或堂區所試行的某些實驗結果,他們取得教會的特別核准,並敢於以真誠服務人群的精神去嘗試某些新議案。當時,其實不是很多實驗進行,不過,其成效實在很大。「總之,除非教會的真正確實利益有所要求,並且保證新的形式,是由現存的形式中,有系統的發展而來,即不可改革。」(禮儀憲章23)

梵二並非為改革或是為其他目的而革新。革新主要是為教會的真正益處;教會的益處就是民眾的益處。「保證新的形式,是由現存的形式中,有系統的發展而來,即不可改革」此句曾被用以攻擊梵二的禮儀革新。

在此,我願意與你分享我一個深深的體驗。很多人都抗拒梵二的改革,最激烈的就是指責梵二和教宗保祿六世的改革,有違特倫多大公會議的指示及天主教會的傳統;這些人便從教會中分裂開來,自組特倫多教會。有些人則間接指責梵二和教宗保祿六世,攻擊那些故作妄為的禮儀專家及某些罔顧法則的司鐸和主教們,他們任意改變禮儀,把梵二的法令置諸不理:「管理聖教禮儀,只屬於教會權力之下:就是屬於宗座,及依法律規定,屬於主教權下。……因此,任何其他人士,即便是司鐸,決不得擅自增、減,或改變禮儀的任何部分。」(禮儀憲章22:1,3)他們經常引用《禮儀憲章》的這些詞句或類似的說話來散播謠言,指那些自以為是先知的任性實驗是敗壞禮儀,在教友中製造混亂的罪魁禍首。我們必須承認在某些地區確實有這類任性實驗,但大部份教友未必察覺到,因此未必是敗壞禮儀的因由。我想在這些指控當中,可能隱藏著某些原因,所以,他們不敢講論出來。可是,在過去數年,這些指控已變成是公開的,他們直指那真正的罪魁禍首就是教宗保祿六世和梵二;他們要改革梵二所革新的!梵二的革新是由教宗保祿六世監督下進行的,他們要使這些革新無效,然後進行另一類改革。胡作妄為的禮儀專家和他們的任性實驗不應再提述。「禮儀革新」必須要改革,因為這革新只不過是早已存在的東西,是從傳統中分裂出來的,是「偽裝的禮儀」。其實,抱有這類思想的人只屬少數。不過,他們很懂得利用傳媒散發謠言,四處搜尋他們所認為的「偽裝禮儀」或相同的話題;如此眾多的資料充斥網絡,令人驚訝!我最害怕的是這些資料對過去四十多年努力於禮儀培育人士的負面影響。信友已接受了新的禮儀,同時也逐漸成為他們的信仰、他們的靈修、以至他們生活的一部份。為信友去吸收禮儀,將之消化及使之成為自己的,四十年根本是非常短的時間。若再重頭來一次改革已革新了的,將會是一大災難。禮儀應該是發自信眾,禮儀之能存在是信眾的工作。為身在香港的我們,更應考慮大陸教會的情況。我們在香港的一舉一動,都會直接影響他們。禮儀革新剛開始不久,而且進行順利;若大陸教會在現在開始談論改革已革新了的,更會是極大的災難。大陸教會有些神父和教友接受培育時,是採用特倫多禮儀的,在飽受迫害與折磨之後,他們極想念「舊日的美好時光」。可是,禮儀是向前的,不應倒退。過去四十年,成千上萬的新教友聚集在香港及大陸教會內,他們在新禮儀的聖言餐桌及聖體餐桌上獲得靈性的食糧。他們需要教會權威既清晰且完全的支持,以延續信友禮儀培育的重大使命。我堅信由教宗保祿六世所執行,並跟隨教長們的指引的梵二禮儀革新:「應起用專家,並聽取世界各地區主教們的意見,儘速修訂禮書。」(禮儀憲章25)是植根於「優良傳統」的「合法進展」。所有禮節並不是沒有弱點;但是,《禮儀憲章》仍是任何禮儀革新的大憲章,而其執行,亦是天主教會(羅馬禮)有史以來達致禮儀革新最傑出的工作。《禮儀憲章》第二十三節的結論勸告我們:「還要盡可能避免在臨界地區之間,形成禮節的顯然差別。」(禮儀憲章23)

(系列之二十)

(原載公教報2011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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