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尼撒的聖額我略《梅瑟傳》卷二,93-95節

「93.因為人一旦把苗頭扼殺了,也就同時除掉了隨之而來的後果。主在福音書裡也教導同樣的事,祂命令我們拋棄淫念和憤怒,不再有對姦淫之污或殺人之罪的恐懼,這幾乎就是在明確地要求我們殺死埃及之惡的長子。這些事物沒有哪個是獨立形成的,乃是因果相生的,憤怒引出殺人,淫念導致通姦。

94.既然邪惡生產者在生姦淫之惡前先生淫念,在生殺人之罪前先生憤怒,那麼梅瑟在除掉長子的時候,當然也將它所生的所有後代都一併殺死了。以蛇為例,人一旦把蛇頭砸碎,也就同時殺死了它的其餘部分。

95.若不是有血塗在我們的門上,把滅命的擋在一邊,這樣的事就會發生。如果有必要更全面地理解這裡所說的意義,那麼我們得說,是歷史提供了這種理解:一方面殺死長子,另一方面用血來保衛人口。就一者來說,最初的犯罪衝動消除了,就另一者來說,邪惡得以進入我們裡面的第一道門被真正的羔羊擋住了。因為當滅命的要進入我們裡面時,我們不是憑自己想辦法將它驅趕出去,而是依靠法律築起一道防禦牆來阻止滅命的,不讓它在我們中間找到立足之點。」(尼撒的聖額我略《梅瑟傳》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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