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尼撒的聖額我略《梅瑟傳》卷二,90-92節

「90.梅瑟來到百姓中間之後,給他們帶來了更大的痛苦,以便在他們心裡種下對自由更強烈的渴望。為了使自己的同胞除掉惡,他讓死臨到埃及一切長子。他這樣做是為我們訂立了一條原則,即必須徹底毀滅邪惡所生的長子。除此之外,想要擺脫埃及人的生活是不可能的。

91.我如果對這一解釋不做更深入一步的思考,只是一筆帶過,那對我必定沒有好處。我們若是只注意歷史,又怎麼能在對歷史事件的描述中保特與天主相配的觀念呢?試想,埃及人行事不義,卻叫他新生的孩子代他受過,新生的嬰兒怎麼能分清善惡?嬰兒的生活根本沒有惡的經歷,因為他不可能有情慾,也不懂得分辨右手。嬰兒抬眼只能看見母親的乳頭,啼哭流淚是表達他難過不適的唯一方式;只要得到了他本性嚮往的東西,就露出微笑,表示快樂。讓這麼一個嬰孩來代替他父親的罪受罰,公義何在?敬虔何在?聖潔何在?厄則克耳,就是這位大聲說:『誰犯罪,誰就該喪亡;兒子不承當父親的罪過』(則18:20)的人,他又何在呢?歷史又怎能與理性如此背道而馳呢?

92.因此,當我們尋求真正屬靈的意義,力圖確定這些事是否在預表論的意義上發生時,就應當做好準備去相信,立法者在敘事的同時已經給人立了教訓。這教訓就是:當人通過美德開始認真對付一切邪惡時,他必須徹底扼殺邪惡的最初苗頭。」(節錄尼撒的聖額我略《梅瑟傳》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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