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

憶念梵二:禮儀是甚麼?(三)

憶念梵二:禮儀是甚麼?(三)     恩保德

(ii) 禮儀是耶穌基督司祭職務的施行

剛談過耶穌臨在於禮儀中的各種方式後,《禮儀憲章》第七條進而描述基督徒禮儀:

「因此,禮儀實應視為耶穌基督司祭職務的施行。在禮儀中,藉著有形可見的標記,且按每一標記專有的方式,表示並實現人的聖化;同時,在禮儀中,也是耶穌基督的奧體,包括元首及其肢體,實行完整的公開敬禮。所以,一切禮儀慶典,由於是基督司祭及其身體--教會的工程,當然是最卓越的神聖行動,教會的任何其他行動,都不能以同樣的等級和名義跟禮儀的效能相比。」(禮儀憲章7)

梵二的以上描述並無意為禮儀下教義式的定義(此並非其意願),只是為基督徒禮儀的本質作一正確的描繪。

禮儀乃一「席位」,讓耶穌在那裏延續施行祂司祭的職務,直至世界的終結。耶穌以司祭的身份臨在於禮儀中。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是司祭,祂以自己作為「祭品」奉獻給天主。耶穌既是司祭,也是祭品。在禮儀中,耶穌永為司祭,祂為我們每一個人的這祭獻,讓我們參與其中,亦讓我們自由地接受,及活現在我們的生活中,並向其他人宣講。耶穌基督也是唯一的聖殿,讓我們聚集在祂內祈禱及與祂一起奉獻自己。耶穌是唯一的司祭、唯一的祭品及唯一的聖殿。祂是司祭,也是中保:天主與人之間的大使。不過,在禮儀中,耶穌不是獨自的。

「基督為完成光榮天主和聖化人類的偉大工程,無時不與教會結合,因為教會是基督至愛的淨配,呼喚祂為自己的主,並通過祂向永生之父呈奉敬禮。」(禮儀憲章7)

禮儀是耶穌基督的奧體,包括元首(耶穌基督)及其肢體(教會)的工作。耶穌是唯一的司祭,祂與祂的整個身體分享祂的司祭職。在洗禮時,作為耶穌身體的我們,領受了我們的權利和義務,聯同耶穌獨一無二的祭獻,奉獻我們自己,使之成為耶穌基督奧體(耶穌及其子民)的生活祭獻,以救贖普世。

「基督信眾藉聖洗而獲得的權利和義務,他們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獲救的民族』。」(伯前2:9,參閱伯前2:4-5)(禮儀憲章14)

特別在特倫多大公會議後,受洗信徒所領受的普通司祭職成了天主教會內的忌諱。基督教各教會常以此作為他們的旗號,大加鼓吹廢除聖統制下受祝聖的司祭職,包括主教、司鐸及執事。禮儀運動強烈指出:經歷四百年後,基督教各教會之間的關係及歷史背景各有不同,而天主教會必須恢復天主啟示的此一真理(普通司祭職),此舉對培育健康的天主教平信徒是相當重要的。

梵二接受此觀點。受洗信徒的普通司祭職在《禮儀憲章》中早已提及,但仍未完全發展。《教會憲章》延續這工作,並清楚指出:

「主基督,這位由人間選拔的大司祭,把新的民族組成『一個事奉天父的司祭之國』。因為,領洗的人因著重生及聖神的傅油,都被祝聖為精神的聖殿及神聖的司祭……所以,全體基督信徒,要恆心祈禱,同聲讚美天主,把自己奉獻為神聖的、悅樂天主的活祭品……教友們的這項普通司祭職與公務司祭職,或聖統司祭職,雖不僅是程度的差別,而且有實質的分別,可是彼此有連帶的關係;兩者各按其自己的方式都分享基督唯一的司祭職。公務司祭以其所有的神權,培養管理有司祭職務的民眾,代替基督舉行聖體祭,以全體民眾的名義奉獻給天主;教友們則藉其王家司祭的職位,協同奉獻聖體祭,在恭領聖事時,在祈禱感謝時,以聖善生活的見證,以刻苦和愛德的行動,來實行他們的司祭職務。」(教會憲章10)

我相信作為司鐸的我們必須樂意向所有的受洗信徒教導此一重要真理,好讓他們能積極並主動參與禮儀:

「不要像局外的啞吧觀眾,而是要他們藉著禮節和經文,深深體會奧蹟,有意識地、虔誠地、主動地參與神聖活動,接受天主聖言的教訓,領受吾主聖體餐桌的滋養,感謝天主,向天主奉獻無瑕的祭品,不僅藉司鐸的手,而且學習同司鐸一起,奉獻自已,一日復一日的,通過基督中保,與天主及弟兄彼此之間,融化為一,終使天主成為萬物中的萬有。」(禮儀憲章48)

天主教會就受洗信徒普通司祭職的訓導,澄清公務司祭職的目的在服務受洗信徒的普通司祭職。

(待續.系列之六)

(原載公教報201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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